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定向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81J/2017-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8-16 发布机构: 周村区工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定向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7-08-16
  • 字号:
  • |
  •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根据《周村区工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化工产业“大快严”工作方案》、《周村区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定向抽查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定向抽查对象范围为周村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二、抽查对象确定

区工商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检查对象26%的比例,采取电脑摇号方式,从列入抽查范围的92户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

三、组织实施

区工商局将于89月份,根据抽查确定的检查企业,由随机匹配的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重点

1、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企业年报及公示信息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准确;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工商职责范围内违法经营行为。

五、相关要求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企业应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各类文件资料。

对未履行公示义务以及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对此次检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工商部门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存在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后,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村区工商局

2017814

 

 


附件:附件下载:周村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定向抽取08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