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公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81J/2024-54804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1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对本局无主财物进行公告(物品名称:玻璃瓶装黄色药片29瓶,塑料瓶装白色胶囊104瓶,塑料瓶装浅绿色胶囊50瓶,塑料瓶装浅绿色双色胶囊74瓶,塑料瓶装深绿色胶囊80瓶,苍蝇水5瓶,扣押日期:2024年4月30日,扣押地点:周村区国泰街中段成人用品店),请财物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局认领。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本局将对涉案物品依法予以处置(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本局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11号
联系人:姜楠 王丽萍
联系电话:0533-6195892
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