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2026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一)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81J/2026-55867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11 发布机构: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一)

发布日期:2026-06-11
  • 字号:
  • |
  • 打印

 

 

处理决定书

案件名称

被请求人姓名或名称

被请求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

行政处理

认定事实

行政处理

的种类

行政处理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理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鲁淄周知法裁字〔2026〕1号

“茶桌(KS2392)”(专利号:ZL202330358046.0)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周村紫璇家具经营部(经营者:韩敏)

92370306MA3L6QCYXR

韩敏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

淄博市周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3日

 

2

鲁淄周知法裁字〔2026〕2号

“凳子(Y-9039#)”(专利号:ZL202130095326.8)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周村紫璇家具经营部(经营者:韩敏)

92370306MA3L6QCYXR

韩敏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

淄博市周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3日

 

3

鲁淄周知法裁字〔2026〕3号

“茶桌(Z-620#)”(专利号:ZL202130095330.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周村紫璇家具经营部(经营者:韩敏)

92370306MA3L6QCYXR

韩敏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

淄博市周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3日

 

4

鲁淄周知法裁字〔2026〕4号

“茶桌(Z-721)”(专利号:ZL202230046697.1)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周村紫璇家具经营部(经营者:韩敏)

92370306MA3L6QCYXR

韩敏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

淄博市周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3日

 

5

鲁淄周知法裁字〔2026〕5号

“茶桌(茶Z760D漫琴海)”(专利号:ZL202330093883.5)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周村紫璇家具经营部(经营者:韩敏)

92370306MA3L6QCYXR

韩敏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

淄博市周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3日

 

6

鲁淄周知法裁字〔2026〕6号

 

 

“茶桌架(Z804)”(专利号:ZL202430188948.9)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周村紫璇家具经营部(经营者:韩敏)

92370306MA3L6QCYXR

韩敏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

淄博市周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3日

 

7

鲁淄周知法裁字〔2026〕7号

“茶桌架(Z802)”(专利号:ZL202430188955.9)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周村紫璇家具经营部(经营者:韩敏)

92370306MA3L6QCYXR

韩敏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

淄博市周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3日

 

8

鲁淄周知法裁字〔2026〕8号

“茶桌(Z2401)”(专利号:ZL202430188998.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周村紫璇家具经营部(经营者:韩敏)

92370306MA3L6QCYXR

韩敏

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

淄博市周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