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74号政协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老年代步车管理,确保安全出行建议)
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174
建议人: 宋丽婷
主办单位: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0-09-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74号政协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老年代步车管理,确保安全出行建议)

对区政协十三届次会议

134174号提案的答复

 

宋丽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老年代步车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老年代步车管理,确保安全出行的

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反映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老年代步车管理,确保安全出行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区市场监管局职能,对电动车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一、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通知要求2018年11月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在清理整顿中明确要求要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总体思路,加快制定发布《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加快研究提出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税费、保险和使用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具体管理措施,建立完善低速电动车管理体系。

加大对电动车市场的查处力度。作为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局人员对电动车进货渠道常抓不懈,通过检查营电动车商户所销售的电动车及售的老年代步车都有出厂合格证书。

严厉查处销售无进货渠道、无出厂合格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电动车进货渠道和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对销售无进货渠道、无出厂合格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我局将根据产品质量法给予严厉查处。

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电动车的重视,从今年开始实行新国标电动车出厂标准,现在我辖区所售电动车已全部为新国标电动车,关于现在市面上正在销售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国家还未出台相关政策,我只能根据职责范围检查商户所售电动车的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对电动车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商户不销售不合格车辆,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并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共同促进规范我区电动车行业健康发展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17日  

 

 

 

 

 

 

 

 

 

 

联系人:张永

联系电话:0533-6419768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一种名为老年代步车的交通工具应运而生,并且逐渐风靡起来,然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区老年代步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成为摆在各级交管部门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老年代步车从字面意义上不难理解,即专为老年人群提供服务的产品,老年代步车真正意义上说不是规范的商品名称,只是销售商或厂家的一种商业说法,是其为满足老年消费者而自行延伸出来的产品,而真正的老年代步车实则为医疗器械的一种,其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时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而且是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目前,在公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速度可达40-50公里/小时。 一、老年代步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出厂无专业质检,安全隐患大。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大多是套用了老年代步车的商品名,其内部的动力操作系统基本与机动车没什么区别,油门、刹车、档位一应俱全,车体底盘轻、前后轴距短、起步快、稳定低,极易发生侧翻,刹车系统零部件易磨损,故障率高,刹车构件多为抱刹,制动踏板行程长,加之车辆出厂未做碰撞试验,老年人反应又慢,安全事故随时可能发生并危及周围人群。 二是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难度较大,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只有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才给予上牌照,而当前老年代步车根本不在上牌登记范围内,因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没有牌照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辆和乘客损伤将没有保障,一旦肇事者逃逸,对肇事车辆也难以追查,受害人更无法得到有效的赔偿。 三是违规违章行驶,加重交通负担。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者大多没有经过专业驾驶培训,他们对基本的交通法规不熟悉,对基本的通行规则缺乏了解,加之消费者大多数属于老年人,他们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发生闯红灯、占用快速车道、不避让、乱掉头、越线停车、违法乱停放、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因为缺乏相应的管理细则,用户普遍不上牌照,加大了管理难度,这一切都给城市交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四是很多老年人用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由于年龄原因导致在听力和视力方面反应慢,在载着学生的情况下出现过十字路口不看交通灯,听不见喇叭声、逆行,超速,抢车道,乱停放,超载、停在学校门口接学生造成交通拥堵等危险行为,给他人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利益诱惑驱使。由于利益驱使,有些厂家依然每年大量生产以老年代步车为名义的密封式电动三轮车,这种车型车速已经超过原本意义上的代步车。 二是存在市场需求。老年代步车舒适度高,里面配置了冷暖空调;无论从从外表和内部来看,都已经和小汽车几乎无异,加上如今油价的缘故,甚至不少年轻人考虑过出行成本后,也把自己的出行工具转换为老年代步车,又因交通上限制的少,后期维修成本低。 三是缺乏执法依据。目前,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没有做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对老年代步车的行驶很难监管,对其驾驶者也只能进行劝导,有时商家在售车时往往主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从而造成了小型汽车因有老年代步车证明无法挂牌管理的尴尬局面。 三、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措施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管理。技术监督、工商部门联合,对我区电动车生产厂家进行排查,按照国家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的相关标准对违法生产老年代步车的厂家进行查处,坚决取缔关闭违法生产厂家;对我区经销老年代步车的商户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的商户,对违法改装、拼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代步车依法进行查扣。 二是强化路面执法,严查违法行驶。道路交通部门在日常的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中严查违法改装、拼装的电动(燃油)三轮代步车、四轮车代步车上路行驶;严厉打击驾驶各类老年代步车充当“摩的”违法载人、违法营运的行为,保障交通安全,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实行老年代步车挂牌落户制度。近期,我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了挂牌落户制度,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同样,建议对我区的老年代步车也实行挂牌落户制度,以此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消除对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不用担责任”的错误认识。 四是制定相关法规,实行扣分和罚款制度。对闯红灯、占用快速车道、不避让、乱掉头、越线停车、违法乱停放、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实行扣分和罚款制度。用制度做保障,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五是加大教育宣传,合理引导消费。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自身管理职能,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宣传,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一辆合格老年代步车的技术指标、安全性能、适用人群、驾驶要求。 同时,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尽量不要让老人用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别让老年代步车成了安全的隐形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