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8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法治化水平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143085
建议人: 陈川
主办单位: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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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陈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法治化水平的建议》(第143085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的建议。

(一)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关联案件复合处理工作机制。

今年周村区法院与周村区、高新区、张店区、文昌湖、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关联案件复合处理工作机制。利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纠纷中诉讼发起人的发现功能,发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优势、专业优势、体系优势和地缘优势,从诉源治理、溯源治理着手,通过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证据移送和委派行政调解前置,实现知识产权侵权关联案件中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诉等事项的复合处理。周村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联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会商,组织召开会议,重点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对策,以会议纪要、会签文件、共同出台指导意见等形式确认共识,并由责任方负责落实。

(二)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

周村法院自202251日开始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始终坚持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一是办理民事案件以强化保护为导向,准确把握公平竞争政策,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制和四类案件监督制度,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适度提高侵权赔偿金额,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审判指南》,审理并判决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商标侵权案件,有力保护了山东凤阳公司“凤阳”注册商标专用权,全力维护本地企业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二是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打破内部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庭的界限,采取共同合议、联席讨论的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整合审判力量、融合审理思路。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签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依法审结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刑事案件513人。三是突出繁简分流,提升案件质效。认真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明确的案件,由速裁团队“简案快审”,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严格落实法官专业会议制度,注重裁判尺度统一,保障审判质量。坚持以判决促调解,运用先行示范判决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个案在类案审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关于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阻止侵权类产品流入市场的建议。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主要发生地之一,涉网络平台、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持续增加,且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与复杂性,权利人维权难度进一步加大,加强网络平台的法治治理,保护互联网领域创新创造,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是加强网络监管,指导相关经营者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电商园内经营者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确保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处理工作,创新举措,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与公安、法院联合形成高压态势,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查办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件,罚没款23万余元,1起茅台华堂酒侵权案件的货值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已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总结梳理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案件侵权特点,助力网络平台规范依法经营,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环境。

三、关于健全知产案件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是打破传统地域限制,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20237月,联合周村区法院、张店区、周村区、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关联案件复合处理机制的意见》, 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构建协同保护、常态化联络和关联案件协同处理工作流程等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二是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淄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入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加强多方联动,区法院、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中小企业商会等18家部门、行业组织签订《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加强沟通合作与信息共享,推动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等相关环节信息共享和行政执法程序上的衔接,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完善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因地制宜创新知识产权解纷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自2022年以来已成功调解4起知识产权纠纷并申请司法确认。

四、关于对企业多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相关培训,使其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维护企业的品牌的建议。

(一)为企业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行政指导会。

今年5月份,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人社局组织开展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行政指导会,会上,执法人员通过直播行为的投诉热点、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各直播主体进行交流提醒,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网络直播经营活动,促进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开展“一站式服务”。

在周村区新材料产业园、方达电子商务园、周村区创业孵化中心等企业园区设立三处集“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纠纷预警”为一体的多功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为园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一站式”服务。

(三)广泛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

践行“服务走在监管前”的工作理念,从“闭门审判”走向“开门服务”,通过对企业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推动知识产权送法服务走进企业、融入产业,今年来走访、调研企业21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座谈会5次,上门开展“订单式”知识产权法律宣讲服务8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深化“护企联络员”机制建设。

建立周村区知识产区服务工作群,为园区企业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服务。编写《周村法院教您开店不踩“知产”雷》和《周村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指南》手册,向辖区企业、商户发放,助力企业知产保护。

(五)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普法基地。

在区南营法庭建立知识产权普法基地,收集107个典型案例、95件实物证据,通过法庭开放日、实物证物展示、重点企业座谈等方式,为辖区企业和群众进行知识产权宣传。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611

               

 

 

联系人:王晓晴(区市场监管局)  于海军(区法院)

联系电话:61968586193696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一、背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能够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更能够对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的保障。     二、现状     当前,周村区正在深化各项政治、经济改革,聚焦“126”发展思路、加快转型升级,济淄同城先行区、张周一体示范区正在扎实创建,区域融合、产业转型、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改革创新、品质民生“六张时代新答卷”协调发展,周村的腾飞正迎来新的机遇。但是,随着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仍然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进一步提升我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就尤为重要。现阶段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不够     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为例,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在审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时,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普遍存在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现象,且在刑罚处罚上主要表现为自由刑偏轻、罚金数额较低、缓刑适用率较高等情况。对于量刑偏轻的这种情况,可能会给违法者造成犯罪成本较低的想法,从而更多的人加入侵犯知识产权的队伍。     (二)知识产权专业领域人才稀缺     知识产权是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专业领域,缺少专业人才,许多从事该方面业务的专业人员知识不够精,更是缺少涉外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才。现阶段对外贸易扩大开放的情况下,许多企业面临涉外知识产权类的问题只能“两眼一抹黑”。     (三)对新兴的网络直播监管力度弱     网络世界复杂多样,近几年直播带货成为了一种新潮流,有的主播一场直播可以卖几千万的货品,但是买家拿到手的货物真假不一,一些厂家的模仿能力超强,从外包装到货物,常人难以分辨真假,平台的监管力度非常小,如遇到假货维权非常困难,很难通过网络找到对面的人,即使是举报至平台,平台做出的处罚对于卖家来说也是微不足道的。     (四)缺少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直至今日,有的个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到位,对于自己的成果、商标等这类资产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高。部分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的科学认识,侧重于对企业有形资产的管理,虽然重视产品的研发,却也轻视了知识产权,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所能带来的潜在经济效益,往往没有专门配备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去从事管理和维权工作。     三、建议     (一)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     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阶段、各部门充分履职、融合发展。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合作交流。区法院、区检察院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及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优化创新创造创业法治环境。公安机关要坚持对知识产权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击“搭便车”“傍名牌”等商标攀附、仿冒行为、挖源头、端窝点、断链条、打网络,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阻止侵权类产品流入市场     对于专业带货型主播应提高保证金、授予相应资质、加大惩罚力度,保证专业的卖货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还可以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入平台,随时抽查,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本地直播公司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专利等领域违法行为。只有加大该类违法成本,才能让他们有所畏惧,保证我们网购拿到货真价实的东西。     (三)健全知产案件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随着专利案件、技术合同纠纷、商标、专利纠纷等领域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持续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尤为重要,调解工作与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互为补充,铺设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多车道”,鼓励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调解服务,争取在短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     (四)对企业多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相关培训,使其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维护企业的品牌     帮助企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专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培训学习,熟练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清理、归类,根据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点,分别运用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诉讼能力,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