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鹤锡委员、鹿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规范桶装饮用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成效
(一)严管生产,筑牢安全防线。我局严格落实对桶装水生产企业的监管,对辖区内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进行生产。同时对企业水处理设备及工艺、灌装流程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水处理、灌装过程的食品安全,并要求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每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每周进行风险排查,每月分析食安风险并部署任务,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桶装饮用水食品安全。指导企业建立标准化水桶回收、运输、清洗、消毒、检测流程,明确各环节操作规范和责任人员。不定期开展饮用水监督抽查,确保企业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每年来对桶装水生产企业产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包含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等关键项目,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今年以来,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食品标签和添加剂新规解读、食品企业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和消毒管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项目分析及风险防控等培训,提升桶装水生产企业管理水平。
(二)规范配送,保障途间水质安全。在配送环节监管中,督促企业为所有配送车辆配备专用水桶固定装置与防护设施,避免桶装水在运输过程中因碰撞受损,同时防止日晒、雨淋等因素影响水质。要求企业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辆卫生整洁,从运输环节阻断污染风险。
(三)三标行动,引领行业规范发展。为全面提升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规范化水平,在行业内深入开展“三标”行动,即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让标准贯穿食品生产全过程,保障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一是亮标承诺方面,组织所有桶装水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向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标准。同时,要求企业公示所执行的产品标准文本、最新产品检验报告,直观展现企业遵循的标准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行业诚信经营。目前,辖区内所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均已完成亮标承诺工作。
二是对标生产层面,以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为基准,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协助梳理原辅料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及生产规范等细则,分类制定标准目录。指导企业依据标准建立健全三项核心规范:制定严谨的原辅料验收规范,确保每批次原辅料质量合格;编制详细的生产作业指导书,使生产各环节、各工序有章可循;建立严格的出厂检验规范,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质量管控。推动企业将执行标准制作成“三标”管理看板,放置于生产车间、包装区、清洗消毒间等关键区域,现场展示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风险防控措施,并实时记录生产情况,让静态看板转变为动态管理载体,有效促进企业生产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核标出厂环节,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检验标准,对每一批次桶装水实施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买得放心,喝得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规划
(一)升级生产监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进一步加大对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频次,确保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设备,推动行业整体工艺水平提升,从生产源头提升产品质量。
(二)完善配送体系,织密全程监管网络。加大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运用GPS定位、物流管理软件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配送过程的全程监控。加强对配送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日常管理,提升其服务意识与操作规范性,保障配送环节安全有序。
(三)深化三标行动,提升行业整体能级。持续深化“三标”行动,结合行业发展与技术创新,动态完善标准体系,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扩大标杆企业选取范围,挖掘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的先进经验,形成多元化示范格局,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四)深化执法联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丰富食品安全“红黑榜”发布形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响应并处理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我们的各项工作给予监督,多提宝贵意见。
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韩云飞
联系电话:0533-6419758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