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金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三小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价格便宜,驾驶操作容易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因小巧便捷、经济实惠迅速走进千家万户,像汽车一样开着,还无需上牌考驾照。但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多数“三小车”驾驶人员为老年人,缺乏相应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而且这种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安全系数没有保障,给道路行车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区市场监管局深刻认识到“三小车”市场存在的问题隐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明确目前“三小车”监管依据及管理标准
(一)关于电动三轮车。自2019年起,工信部对低速电动三轮车按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准入公告管理,未获公告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低速电动三轮车。否则由工信部门依据《道理交通安全法》和工信部50号令依法管理。
(二)关于低速电动四轮车。《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意见》(鲁政办字[2018]241号)、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清理整顿工作均规定了明确的时间表,通知中明确加强生产销售监督执法的时间期限,自国家标准出台三个月后,全省(市)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因国家强制性标准还没有出台,所以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现在暂无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二、落实部门质量监管职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我局负责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监管工作,通过网络数据排查和监管人员日常排查,我区目前未发现低速四轮电动车的生产企业。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同工信、交通等部门信息沟通,持续开展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一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将长期关注,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为我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6191005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