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期(2023年度总第2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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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81J/2023-534181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2期(2023年度总第2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及《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近期,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共7类7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7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依据详见附件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粮食加工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4批次,3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蔬菜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调味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淄博大力餐饮有限公司抽检的1批次甜椒(菜椒),噻虫胺的检测结果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2、在周村燕丰蔬菜经营部抽检的1批次韭菜,毒死蜱的检测结果为0.6mg/kg,标准规定为≤0. 02mg/kg。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在周村燕丰蔬菜经营部抽检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的检测结果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当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行为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