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期(2024年度总第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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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81J/2024-54794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0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及《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近期,组织抽检了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共26类15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验依据详见附件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保健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饼干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餐饮食品10批次,2批次不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蛋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豆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方便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糕点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罐头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酒类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冷冻饮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粮食加工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肉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乳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品添加剂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58批次,7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蔬菜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水产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水果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速冻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调味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饮料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周村金凯悦粥店抽检的1批次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在周村金凯悦粥店抽检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在周村区泽宇炒鸡店抽检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4. 在周村崔家全羊店抽检的1批次辣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5.在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抽检的1批次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在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抽检的1批次自消毒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在淄博市周村区第三中学抽检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在淄博市周村区第三中学抽检的1批次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在周村瑞华菜店抽检的1批次结球甘蓝,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当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行为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