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4期(2025年度总第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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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81J/2025-553250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2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等共计19大类食品的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豆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方便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糕点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酒类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粮食加工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肉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乳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品添加剂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糖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2批次,3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蔬菜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水果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速冻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调味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饮料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周村金凯悦粥店体育场路店抽检的1批次红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在周村金凯悦粥店体育场路店抽检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在周村科涵蔬菜经营店抽检的1批次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当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行为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