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水利局
标题: 周村区水利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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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2-25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水利局

周村区水利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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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水利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周村区水利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总体要求,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组织监督和纪律约束,推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向更高层次迈进。

一、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机制

区水利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上级工作规定,于年初制定了《周村区水利局2019年度水利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按时上报及通过执法系统进行录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按时进行了提报并于220日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2.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培养

区水利局注重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法律培训活动。全年先后组织人员参加了全区2019年度机关干部普法考试、水利部宪法网上竞赛答题、全市水利系统普法竞赛等活动,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一线人员参加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培训活动和全市水政工作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执法技能。

3.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结合行政职能将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贯穿全年业务工作中;二是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时间节点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依法护水、合法用水的意识。

二、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进行,我局制定了《周村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周村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通知》(周水字〔201720号),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具体规范和落实,对重大决策均按照程序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上报派驻机构和区委、区政府。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

2019年,我局起草并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为《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的公告》。该文件严格执行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程序规定。同时加大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行政执法法治化

1.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规定,区水利局是全区水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所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均取得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并持证上岗。

2.“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我局先后印发了《周村区水务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的通知》(周水字〔201842号)、《周村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周村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周水字〔201843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定,制定了《周村区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执行和监督机制。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决定的公示工作,对全年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3.行政执法监督

由于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因此未参与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全年未出现行政执法重大违法过错情形。

五、行政行为监督

区水利局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相关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均按照区司法局工作要求在国家系统内完成录入。

 

 

 

 

 

周村区水利局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