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开展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十九)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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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51Q/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水利局 |
关于对开展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十九)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开展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十九)问题涉及我区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到位。临淄区永流水源地等饮用水源地普遍存在围网设置不完善、防护措施缺乏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保护好饮用水源地,打好碧水保卫战。
三、整改措施:一是做好我区杨古、宝山和南闫水源地的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对水源地围网等保护设施损坏的,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确保围网等保护设施完好;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重要性宣传。
四、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周村区水利局)反映,公示自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0533-6416676
周村区水利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