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水利局
标题: 关于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四)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5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7 发布机构: 周村区水利局

关于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四)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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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四)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四)问题涉及我区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河湖长制落实力度不够。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巡河不及时、不认真、不到位。2019年全市各级河湖长、河管员有效巡查任务完成率仅为20.66%2020年为44.23%20192020年,水利部暗访和省水利厅卫星遥感反馈及电话投诉属实问题共30个,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巡河均未发现。

二、整改目标

督促各级河湖长和河管员加强河湖巡查。各级河湖长、河管员有效巡查任务完成率达到99%

三、整改措施

建立长效机制,从202111月开始巡河率保持在99%以上,2022年每月巡河率(34月受疫情影响全区封控外)保持在99%以上,20226月以来每月巡河率均保持在100%2023年以来每月巡河率均保持在100%。位列全市第一。下一步加强对河管员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能力。

2022年以来未收到水利部和省河长办卫星反馈及属实的电话投诉问题。

四、完成情况

整改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周村区水利局反映,公示自202377日至2023713 日。

联系电话:0533-6195897

邮箱:zcqhzb@zb.shandong.cn

 

 

周村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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