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水利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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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51Q/2023-542207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2-0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水利局 |
周村区水利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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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内容 |
日期 |
行政执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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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纽澜地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周水罚决字(2023)3号 |
行政处罚 |
山东纽澜地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无证自备井水源,核定违法取水量1067立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罚款21000.00 |
2023/05/30 |
淄博市周村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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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 |
周水罚决字(2023)2号 |
行政处罚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取水许可证年取水量为1.2万立方米,在2022年全年取用自备井水源25053立方米,超出许可水量13053立方米,属于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罚款21000.00 |
2023/04/28 |
淄博市周村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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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瞳村民委员会 |
周水罚决字(2023)4号 |
行政处罚 |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民委员会在清理青阳河河道(李家疃段)施工中,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而影响防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罚款11000.00 |
2023/09/26 |
淄博市周村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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