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问答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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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3934/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司法局 |
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第二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问答式)
1.问: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周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周政发〔2018〕57号)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2.问: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
3.问:此次第一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共多少项?
答:共两项,涉及工信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两个部门。
4.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答: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按照要求公开。
5.问:是否征求及采纳意见?
答:按程序向相关各部门征求意见,并经认真研究,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意见征集期间未接到相关意见及建议的反馈。
解读单位:周村区司法局
解读科室:行政执法监督和律师工作科
解读人:胡崇水
政策咨询电话:0533-6195105
周村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