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司法局
标题: 周村区司法局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成效与后续举措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934/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机构: 周村区司法局

周村区司法局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成效与后续举措

发布日期: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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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任务目标

进展成效

后续举措

1

1.公布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并及时更新;

2.落实告知承诺,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3.与区工信局协同审核,公布享受“承诺免打扰”待遇的企业名单;

4.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备案季度、月度执法计划和执法结果。

5.对上半年各部门适用“不罚清单”“减罚清单”做出的处罚事项进行调度,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1.根据“无证明城市”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安排,及时对各部门提交的第二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进行审查。

2.编制周村区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3.对于新升规并纳统企业实行"承诺免打扰"制度,与区工信局协同审核,公布享受“承诺免打扰”待遇的新升规工业企业28家。

4.各行政执法部门按时备案月度、季度、年度执法计划和执法结果;区司法局按时公布检查计划。

5.完善行政违法行为“不罚”“减罚”清单机制,根据市区权限,本季度暂时无需要调整的内容。

6.对上半年各部门适用“不罚清单”“减罚清单”做出的处罚事项进行调度。

1.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工作。对行政处罚事项“不罚清单”“减罚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结合1-3季度回访情况和备案系统的计划报备情况,对涉企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备案季度、月度执法计划和执法结果。

4.对三季度各部门适用“不罚清单”“减罚清单”做出的处罚事项进行调度,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2

1.公布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目录。

2.召开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部署会,细化指标,压实责任,高标准完成94项指标材料上报工作。

3.制定《周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督促镇(街道)、区直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落实。

1.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6月,公布《周村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第一批)

2.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对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作出部署安排,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班。制定法治督察实施方案,成立督察工作小组,分别对各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督察。目前上级尚未对示范创建指标进行明确,待指标确定后,组织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部署会。

3.印发《周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督促镇(街道)、区直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落实。

1.召开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工作座谈会,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

2.对承办部门提交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3.以示范创建为契机,积极培树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4.适时调整区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督促镇(街道)、区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做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