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65号《提高村居顾问律师服务费用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主办单位: 周村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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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居顾问律师服务费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符合上级有关城乡享受均等化法律服务、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纳米”问题精神。目前,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自2017年开始,每年根据村(社区)法律顾问年终考核成绩及等次足额发放到法律顾问手中。

一、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费用发放的标准

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发放标准,是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行〔20176号)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的意见》(淄财行〔201716号)规定的,文件明确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原则上按照每村(社区)每年3000元标准,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按照20%、30%、50%的比例予以补助,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列支。区县对补助标准调整没有权限。

二、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费用的性质

按照《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法律顾问补助经费保障范围包括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交通、通讯、伙食、误工等补助费用。不包括代理诉讼、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事务。带有公益性质,是一种补助性质,不属于律师的常年法律顾问费。

三、多渠道争取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费用

    自2017年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根据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区司法局专门组织人员针对法律顾问费用保障等问题进行调研,并就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费用、村(社区)法律顾问费用由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和列支等情况向省厅、市局进行了汇报。今年以来,在省厅、市局调度或调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工作中,区局将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费用等问题也反馈给了市局、省厅,由省厅作决策参考。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关心。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

                       

                                周村区司法局

                                    201975

联系人:沈丽娜

联系电话:0533-6195105

抄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室、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