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8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184
建议人: 汪刚、董奎、苏吉芹
主办单位: 周村区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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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汪刚、董奎、苏吉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周村区司法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年以来,周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打赢十二场攻坚战役,奋力开创老工业区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新宣传方式,凝聚普法合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

一是创新开展“云端普法”,扩大普法覆盖面。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消费维权、劳动仲裁等主题,邀请律师、法律顾问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线上普法讲座充分发挥抖音、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优势,及时推送政策解读、法律常识、典型案例等信息60余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订单式”普法。根据企业学法需求,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走进企业车间开展订单式普法。今年以来,先后到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舒愿家居有限公司、永盛工业园等企业开展法律义诊“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120场,发放《公民维权案例500问》《法在身边》等宣传资料及法律书籍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是凝聚普法合力,开展责任制普法活动。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在疫情防控管理、执法等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周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诚实守信 合法经营”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区经营主体发放诚信守法经营倡议书,广泛宣传《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和金融环境。

(二)优化政务服务,加强诚信建设,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法治化。印发《关于大力开展“一线服务” 打造政务服务“好周到”品牌的实施意见》,组建业务咨询、商事登记、联审联办、现场勘验、帮办代办、综合服务6个VIP服务团队,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上门服务、靠前服务,实行现场审批、全程帮办代办,为企业作“杠杆”,不作“栏杆”。今年以来,为新景表业、恒利纺织、鑫坤置业等92家企业项目提供“一线服务”“上门服务”98次,服务团队参与人员达200余人次。推进政务服务下沉下移下放,在王村镇、南郊镇和周村经济开发区分别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所,进驻各镇、周村经济开区便民服务中心,对首批可下沉到各所办理的123项事项,实行“一窗通办、无差别受理”,同时,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园区成立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大学城园区分局,全面承接区级审批权限,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时清理政府与市场主体间的案件和纠纷,加强双公示和信用信息汇总、公示工作,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力度,配合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三是建立诚信优劣奖惩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一系列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推进淄博市联合奖惩自动化系统安装工作,健全完善各行业“红黑名单”,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三)加强平等保护,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位。严格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深入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实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围绕各自业务范围,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全面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各类门槛壁垒,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地位,促进公平竞争。

二是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区法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畅通维权通道,大胆为企业“站台”,走访重点企业、提供司法建议。建立“经开区企业微信群”,为60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24小时“法律急诊”。制定《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实施方案,建立台账,精准施救,通过重组、和解等方式,帮助7家优质企业摆脱困境。对外有债权的企业,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区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意见》,实地到山东鑫永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宏福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调研,帮助解决企业停产导致的订单违约等涉法难题。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共立案审查2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15份,截至目前收到书面回复函20份。

(四)优化法律服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企业减负降压

一是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和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团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免费为企业提供咨询等法律服务,降低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提升企业法律服务质量。开展企业“法治体检”,针对企业出现的问题出法律体检报告,并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法治培训。通过狠抓执行合同,优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为快速高效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更便捷的解决途径。积极推进各类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助力企业依法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

二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科学制定规模以上企业免检评级评价方案,评选出2020年度免检免扰企业48家。按照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企业大走访”活动,送去行政执法情况记录本,了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执法频次、是否给予企业处罚以及企业对法律顾问的需求等,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同时每月对免检免扰企业进行回访,监督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检查情况,进一步减少涉企执法检查频次,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依法化解涉企纠纷。对涉企业和政府合同履行的纠纷,妥善认定合同效力,严格依法审理审查,均衡企业利益不受损失,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企金融案件,严厉打击“职业放贷人”实施的高利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的融资成本。对因征地拆迁、破产重组、劳资纠纷引发不稳定因素,立足工作实际,加强预判,积极化解劳动争议,稳妥审理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劳动报酬等案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前介入征地拆迁案件,总结审理调解经验,加大调解和普法力度,使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对于破产重组案件,稳定职工情绪,妥善安置职工,在破产重整中推动整体拍卖,保障就业。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印发《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专项行动方案》,今年以来,采取电话、微信、走访等多种方式调解涉企纠纷150余起,有效保障了企业规范有序复工复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法治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民营经济发展力度不够,放管服改革仍存弱项短板,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单位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法制科室人员力量相对薄弱,行政应诉败诉案件时有发生。

是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足导致行政权力不能正确有效行使,影响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政策扶持引导,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集中要素资源,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健全完善品牌培育、保护、激励机制,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加强与驻周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培育引进一批产业紧缺人才。积极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推动民营企业整体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建设,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围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当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店小二

严格推进依法行政。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完善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的权责清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调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规范性文件按照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整合优势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依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治保障。加大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农民工和特困职工的法律援助申请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农民工和特困职工维权渠道。继续深入企业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

 

 

 

                       周村区司法局  

                                                                  2020831

 

 

 

联系人:李彩霞

联系电话:6195596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在运用法律法规上,注重因地制宜,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提升服务意识;从企业和环境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实事求是解决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司法上,必须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尊重双方意愿,保障企业权益,严格区分企业家财产和企业财产,切实解决企业家关心的法人、家人和私有财产的金融担保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