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38号
提案的答复
朱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区“互联网+农村法律服务”的建议》,我局已于2017年6月5日给您答复。当时属于列入计划(属于B类),正在实施,现已经完成。现答复如下:
再次感谢您对周村区司法局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区司法局按照省市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将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延伸,建立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半小时工作圈。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拉近法律服务农村距离。
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区实现全覆盖
结合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区司法局创建“周村区法律顾问之家”工作交流管理群,相互学习交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做法,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对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指导。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创建了“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工作群,了解群众法律需求,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等。通过建立区、村(社区)微信工作群,驻村(社区)法律顾问能及时发现和了解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在线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解决群众诉求或者引导群众正确解决矛盾,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7年,我区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区县开始实施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四年来,区司法局在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上苦下功夫,不断加强和改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调整优化。特别是2021年以来,为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总结梳理制定了“五张工作清单”,明确了区委区政府、镇办、司法行政部门、村(社区)“两委”、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职责,保障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9月7日,《淄博晚报》刊登了这一经验做法。今年以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累计为全区 181个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450余次;代为起草、审核法律文书600余件;调解法律纠纷800余次。46名法律顾问已经成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中坚力量和基层干部的得力助手,为平安周村、法治周村建设及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创建“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
一是创建“持二维码法律援助”工作模式。积极与区残联、区民政局等部门衔接,将特殊人群的信息录入微信公众平台,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基层群众,可以扫码进入法律援助办理程序,简化了办案流程,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创建“远程视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工作模式。注册周村区法律援助QQ工作号,建立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群,为值班站(点)办公室值班律师配备了摄像头和耳麦,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可以通过视频线上与值班律师进行交流,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三是各镇、街道都已建立法律援助站点,各村、社区均有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援助站点、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村(社区)法律顾问用心为受援群众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贴心服务。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向纵深发展,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优势,努力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周村区司法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