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14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助推企业发展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14214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5-1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140

提案的答复

 

王国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助推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建设的关注和关心。近年来,周村区着力加强法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作用。组织律师参加或成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淄博市产业链发展法治保障服务团等各类涉企法律服务团,及时为相关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指导等法律服务。成立周村区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区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周村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提供涉外事务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汇聚区管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培训和法治体检,为企业分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合规风险防控等内容,发现问题给予相关法律风险提示。组织辖区内"四上"企业,特别是围绕2023年度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物流项目和20条产业链中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入驻淄博市企业合规服务平台,进行合规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行业法律风险分析、合规风险评测。指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凝聚普法合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责任制普法活动。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订单式普法。根据企业学法需求,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走进企业车间开展订单式普法。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与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工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等内容进行讲解和现场咨询,并对企业复产后易发的合同履行纠纷、人事纠纷等问题从法律层面提供建议。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线上普法讲座,教育引导企业职工运用法律渠道和手段解决劳动纠纷。利用法治文化阵地和周村司法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和法律咨询。围绕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纠纷、市场价格等热点问题,及时推送政策解读、法律常识、典型案例等信息60余条,抓好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者法律意识,促进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2022年以来,全区共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22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了企业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先后开展法律义诊法治体检等主题宣传活动120余场,发放《民法典知识问答》《法在身边》等宣传资料及法律书籍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8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是专业商事行业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化解企业经济矛盾纠纷。目前,已与区工商联联合设立周村区青年企业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合法合理、平等自愿、不限制诉讼权利原则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涉及商会会员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商会会员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发生的纠纷,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间的纠纷,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间的纠纷,以及其他适合人民调解的民间纠纷。此外,调解委员会还承担着排查商会商事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主动预防重大纠纷,科学研判商事经济发展状况、矛盾纠纷产生原因,推动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形成完善。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动各类专业商事行业调解组织的建立。

四是建立速调速裁机制。2020年以来,周村法院成立速裁团队,构建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的繁简分流办案模式。目前,周村法院设置6个民事速裁团队,分布在民庭、知产庭及三处派出法庭,采用“1+1+2+N”的团队配置模式,办理全院75%左右的民事速裁及快审案件,在提升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上成效显著。

五是矛盾化解后续合同履行情况。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周村区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无权对上述系统进行修改或插入相关链接。合同是否履行,是法院判定合同双方是否存在违约或者承担责任的依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双方对合同履行的自主权,不宜对合同的履行作过多的干涉。合同履行率如何,应通过提高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加强合作管理进行提高。

六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区司法局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备案审查工作,2022年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2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开展委托行政处罚专项监督和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深入查找、纠正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聘任30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监督促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和新申领人员培训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十条措施,及时评选公布每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名单,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好涉企重大行政决策、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

七是加强司法监督。区委政法委通过案件评查加强对法院、检察院司法活动的监督。从政法单位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的办案民警以及公职律师成立评查工作专班;每年开展一次案件评查,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级督办案件等适时进行专项评查,对每起评查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卷宗制作、执法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由评查组全体人员进行集体合议,形成最终评查意见,确保评查结论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将评查结果及时反馈政法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视情给予通报、约谈、督办等;四是对于评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处理。通过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八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和电话公开等方式,不断畅通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202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涉企检查备案和行政检查登记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受理企业对免检免扰制度和涉企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投诉。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进行核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政执法行为及责任部门,一经核实,报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或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行政指导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及做法及时在周村司法公众号上进行宣传。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建设的关心,希望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周村区司法局

                                    2023517

 

联系人:朱萌

联系电话6195105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重大原则,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我区要实现快速、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为企业合规合法发展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在法治化进程下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用专业的法治理念帮助企业完善组织章程、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清除妨碍企业发展的内在障碍,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用人用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的建议举措,推动企业合规发展。 为企业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不仅要推动企业合规发展,更要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依法依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积极地提供精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促进矛盾纠纷在本区内就地解决,为我区形成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全力为建设“强富美优”的城市愿景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撑。 建议: 1、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问诊”的作用。积极组织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商事行业从业人员等专业人员,发挥自身专业长处与优势,分析企业治理结构、内部管理的问题,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和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 2、要积极组织法律宣讲。针对企业在劳动保险、合同纠纷、股权争议等所遇到的法律问题,采取政策宣讲、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为企业家释疑解惑,切实提高企业法治素养,督促企业健康发展。 3、要成立专业商事行业调解组织。调解组织要积极引入行业协会、商会、法学会等组织共同建立专业的商事行业调解委员会,引入商事专业专家进入调解专家库,以更为专业的角度对商事金融纠纷进行化解。 4、要建立速调速裁机制。审判机关按照案件的简繁程度,建立速调速裁机制,进一步优化审理的程序与实体处理环节,提高审理和执行效率。 5、要保障矛盾化解后续工作进程。要健全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动制约、惩戒机制,切实提高合同履行率,做好矛盾化解最后一步工作,提高商事合同纠纷的司法效率。 6、要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促进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规范市场管理行为,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营造依法办事和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7、要加强对法院、检察院司法活动的监督。督促各级法院规范民商事案件办理程序、加大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督促各级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严格依法解决涉企矛盾纠纷,防止各类诉讼案件超期办理。 8、是要建立有效监督反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要鼓励企业和群众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合理意见建议,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报道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