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司法局
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65号提案的答复
丁桂英、王鹏、李梦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元化宣传、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显著增强,越来越多的诉求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反映。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针对原条例实施中暴露出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缺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机构设置不规范、经费保障与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完善,有效解决了制约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的“应援尽援”难题。我局积极开展专题学习,深入贯彻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落地见效。
在扩大覆盖范围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范围,即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局在法律援助法规定基础上,对受困受家庭暴力的妇女、遭受校园霸凌的未成年人、赡养协议难以履行的老人,降低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降低援助门槛、放宽援助条件,建立信访工作联席机制,对诉讼困难的信访当事人提供援助,确保应援尽援、能援快援。
在推进制度建设方面,我局始终秉持协同联动的工作理念,着力破除孤军奋战的传统思维模式,通过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能。主动对接工会、人社、住建等部门,专项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线索;及时响应妇联、老龄委、残联等机构转交的特殊群体求助信息;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完善支持起诉制度,构建从证据收集到诉讼引导的全流程服务体系。积极容纳行业人才进入法律援助专家库、志愿团,建强队伍建设、凝练工作办法、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全区法律援助服务。自2022年以来,以“一三三四”“法治调频”等工作办法、服务品牌,对外精准调频,协力区人社、总工会、妇联等其他行政单位,建立实时信息交互,确保困难群众诉求精准对接;对内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鉴定服务、公证服务职能,联通各村居法律工作站,实现简单矛盾分类化解、复杂问题联合处置的工作格局。2025年,为保障困难群众普惠均等享受法律服务,减轻基层审核证明压力,创新打造了“周事不愁”法律援助智慧服务品牌,协同社工部、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搭建我区贫困人口、高龄失能、妇幼学生等特殊人员数据库。并完善多渠道线上验证经济状况方式,借力全省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无证明申请”。
在完善宣传工作方面,我局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打破信息壁垒,让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找得到”“用得上”“信得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推进宣传工作。在线上,通过官方门户与微信公众号,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提供权威信息。接收线上法律援助申请,积极公示法律援助申请途径及中心地点,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法律援助工作站放置通俗易懂的宣传折页、申请指南手册,通过法律援助赶大集暑期专项活动等品牌项目,结合春节、重阳节等重点时间节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深入社区、乡村、工业园区及校园,设立流动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和申请指导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组建专业律师服务团开展公益法治体检专项行动,系统排查企业用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隐患,同步向企业员工普及法律援助政策知识,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发生。在宣传推广方面,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成功援助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挖掘和广泛宣传,通过身边真实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2023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成为省级公益普法点,2024年度两篇优秀案例均入围“山东省法律援助十佳案例”,并在大众新闻及齐鲁壹点进行展播。
下一步,我局在人员建设上,通过专项培训提升律师队伍在劳动纠纷、家事案件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并建立老带新协作机制强化团队效能;在制度建设方面,完善案件受理标准化流程,推行一案一评质量监督;在宣传工作中,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扩大服务覆盖面,切实提升法律援助的可及性与实效性。
周村区司法局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沈丽娜
联系电话:13395339699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