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8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梅玉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周村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为我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各镇(办)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对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开展自查,使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为经济社会发展扫清障碍。
二是深化行政指导工作,融入行政执法全领域、全过程,综合运用政策指引、行政建议、告知提醒等方式,给执法对象以行政指导,服务企业守法经营。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21〕5号),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和《行政指导事项清单》,审查区级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指导实施方案,指导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指导文书,抽查各部门办理的行政指导事项,对淄博市涉企检查备案网络平台行政指导工作专区内容进行查看和监督。
三是落实企业免检免扰企业制度。会同区工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对企业进行免检评级评价,在市级公布112家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基础上,评选出2022年度区级免检免扰企业名单45家,予以公布。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检查登记的通知》(周府执监字〔2021〕2号),督促各执法部门将检查计划按月度、季度、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临时等类型及时上线备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记录簿登记,保证免检免扰制度落到实处。区司法局对企业进行定期实地或电话回访,了解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真正做到无事不扰。
四是充分履行行政执法监管职能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印发《周村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周村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周司发〔2020〕23号),公布区级“不罚清单和“减罚清单”, 建立健全“不罚清单”告知承诺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开等突出问题。
五是全面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工作,引导企业根据需要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指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成立周村区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推荐区管律师为区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周村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提供法律服务。将区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名单、律师事务所业务和律师业务专长在政府网站公布,为企业寻求法律服务提供指引。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汇聚区管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发现问题给予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六是组织依法治企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和企业合规管理业务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组织企业合规管理业务培训,为企业分析重大合规事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控等内容,全面提升我区律师队伍服务企业合规管理,搭建律师与企业的服务桥梁,帮助企业及企业家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水平。
下一步周村区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合规管理的制度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发展。
2022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周村区司法局,联系人:朱萌、吴双,联系电话:6195105)
(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