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司法局
标题: 周村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934/2024-542639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周村区司法局

周村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 字号:
  • |
  • 打印

周村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周村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司法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960;电子邮箱:zcqsfjbgs5960@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周村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理念先导、践行为民宗旨、服务中心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周村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7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周村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大众号、抖音号共发布信息382条。

(1)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主动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公开区司法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情况。

(2)主动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每年公开一次周村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3)主动公开局重点工作信息一是动态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及办事结果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查询链接,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定期发布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成效及举措及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措施及成果,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四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1)依申请受理情况。区司法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措施,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把关,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4. 平台建设方面

(1)全力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一是依托办公室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成立专门的新媒体运营和宣传队伍,从其他科室各选择一名工作人员来负责与新媒体运营队伍的对接工作。二是新媒体运营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以提高推送信息的质量,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全新改版“周村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工作动态”、“依法治区”、“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常规板块,开设“周到有解”、“‘一把手’谈法治”“‘一镇(街道)一品’法治创建”“‘宪’在进行时”等特色板块,每天定时更新3-5条工作动态,内容涵盖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原创内容占比高,各平台粉丝数量稳步增长,用户活跃度较高。

(2)加强与本地新媒体合作。区司法局与区融媒体中心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今日周村》报开设《普法之窗》栏目,在周村电视台开设《“一把手”谈法治》栏目,在周村电台开设《普法伴您行》专栏,在智慧周村手机客户端开设政务号,在掌上周村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之窗》专栏等。

(3)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金周普法”抖音号、智慧周村政务号、学习强国等平台上,创作并发布《金周梦·宪法说》《法治文化进万家》“反邪教”三句半》《维权》等法治文艺作品40余部

(4)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负责法治周村专栏内容更新,及时更新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行政复议、亮点工作等内容。

5. 监督保障方面

(1)监督指导情况。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列入区司法行政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完成《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整改“回头看”,督促有关科室对照目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2)人员机构设置情况。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处所中心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3)培训情况2023年区司法局共组织各科室处所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业务培训2次,培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注意事项等内容。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开展社会评议。通过社会评议查找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综合评定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评议结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处理,积极整改,落实到位。

(5)工作考核情况。2023年区司法局在全区政务公开考核中,考核结果优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持续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有待提升,信息的深度挖掘还不够充分;二是政民互动机制尚未充分发挥效能,需要进一步提高互动性和有效性。

为了改进这些问题,2023年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认真对照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我们致力于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进展:

一是强化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所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们将不断拓宽信息来源,逐步增加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特别注重公开与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的重要事项,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期望能够进一步提升区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周村区司法局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0件,共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提案1件,办复率达100%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办理结果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分阶段及时反馈,并根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于所有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反馈主办单位。

3.按照《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区司法局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本级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重视新媒体建设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 “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加强新媒体宣传队伍建设。

4.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以上内容统计数据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