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司法局
标题: 周村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934/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3 发布机构: 周村区司法局

周村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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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结合当前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凡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以上内容属于国家秘密或工作保密事项的文件,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对外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区政府网站为主要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程序:各科室处所中心应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处所中心准备或起草,经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外发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奖惩并重。
(二)落实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局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科室协同配合。
(三)强化督导。局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