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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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798220K/2024-54307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1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进医疗乱象和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根据科室工作任务及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周村区辖区内所有诊所(卫生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情况。重点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上报情况,是否存在漏报、错报等情况,查看门诊登记是否规范完整,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是否规范。
(二)机构依法持证情况。重点检查执业登记、备案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出租出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等。
(三)机构执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务人员资质、诊疗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开展本专业以外卫生技术活动。
(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情况、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情况、医疗器械购进使用情况等。
(五)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未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由具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等情况。
(六)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等情况。
(七)医疗文书及病历填写、保管情况。接诊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填写病历资料并妥善保管,规范开具药品处方,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等工作。
三、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汉涛
副组长:赵玉波
组 员:杨爱琴、安霞、袁烨、袁之怡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1)查看资料;(2)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镇(开发区)卫生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科学安排,提高效率,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共同完成检查工作。
(二)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舆论范围。各相关单位在实施专项检查过程中,一要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增强被监管对象依法从业意识;二要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三要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总结,完善提高。要以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各项任务的标准要求,针对当前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专项培训,提高广大基层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能力,强化规范执业和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推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与提高。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