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周村区2023年学校卫生工作检查结果
索引号: 11370306MB2798220K/2024-54306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机构: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周村区2023年学校卫生工作检查结果

发布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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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2023年度国家双随机工作要求,对全区27所学校及80余所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双随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校外托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周政办发【2018】14号)、《周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服务场所摸排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卫生安全水平,每季度配合各镇办对其辖区内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2023年度,对全区80余所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四轮检查,共监督320余户次。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因病缺勤制度、记录是否落实;学生饮用水是否安全;场所内涉水产品是否达标;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落实等。 

二、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情况

按照淄卫函[2023]172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改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条件,我联合区教体局对全区学校开展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共抽取12所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其中学校5家、校外培训机构7家,并对其教学场所进行采光照度检查。结果显示,12所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课桌面照度等采光照明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三、学校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检查情况

按照淄市监餐食字【2023】13号《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办公厅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联合区教体局开展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周村区辖区内共有27所区管学校,其中10所学校使用带有水处理功能的饮水设备,学校采用购买服务的模式租用相关厂家的饮水设备。由厂家负责定期水质检测和更换滤芯滤膜的日常维护。另有17所学校为学生提供桶装水,是由区教体局统一招标。各学校均能提供近期水质检测报告、桶装水日检报告以及日常维护和消毒记录等与水有关的资料,均设有独立的水房或桶装水存放点,安排专人负责供管水工作,并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饮水机定期由供水单位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此外,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监督抽查情况结果显示,各学校课桌椅配备、教室人均面积、教室通风、宿舍通风等情况进行了抽检,检查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在对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监督抽检工作中,我们现场检查了各学校的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防控的“两案九制”,晨午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建立情况和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202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