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公卫措施
索引号: 11370306MB2798220K/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5 发布机构: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公卫措施

发布日期: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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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我院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在接到抢救指令时,要迅速开展应急卫生救援工作,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指挥部。每日需向区卫健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必须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