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就诊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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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798220K/2024-501290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一、门诊就诊有关事务
(一)患者或家属持患者医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到预检分诊处登记。
(二)患者初次就诊,可持二代身份证到挂号收费窗口直接挂号或电子健康卡,到所到诊室就诊,医生根据诊断开具处方、检查或保健诊疗,可现场扫码缴费或到收款室缴费。
(三)患者到药房取药、到检查科室进行检查或到保健治疗科室保健诊疗。
(四)患者检查或保健诊疗后回到就诊科室,医生根据情况开具处方完成诊治。
二、门诊注意事项
(一)医院实行全年全天候服务,双休日及节假日照常开诊。
(二)医院开通24小时急救绿色通道,实行重症优先就诊原则,急、危重病人可直接就诊或由分诊人员优先安排就诊,以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
(三)来院患者使用“电子健康卡”就诊,因含有持卡人的相关就诊信息,仅限本人使用。
三、门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候诊时请自觉遵守医院有关规定,文明就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及家属在进入医院就诊前需持有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发热患者根据我院规定须转就近的发热哨点诊室或其他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医院,所有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完成体温检测、登记、流行病学史问询等。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候诊时,间隔就座。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引起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