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王村镇中心卫生院服务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索引号: 11370306MB2798220K/2024-54471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机构: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王村镇中心卫生院服务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发布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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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指标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采取主动健康干预措施,做好医防融合,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复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加强居民电子档案的信息化管理,规范做好已建档居民电子档案的更新、维护和使用工作。2025年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及以上,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4%及以上。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明确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的内容,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应当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发挥“互联网+”的优势,结合实际情况整合预约挂号、在线健康状况评估、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用药指导等功能,提高群众对电子健康档案的利用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居民档案信息安全。

2.健康教育。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干预策略和总结。向居民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要求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和播放音像资料,确保健康教育实现全覆盖。开展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的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建立预防接种和儿童保健一体化服务模式,方便儿童接受综合健康管理服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疫苗和冷链管理,规范接种技术操作,完善预防接种证(卡)服务,落实预约通知、安全注射、留观等相关制度,定期开展疫苗查漏补种,全面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2025年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优化接种流程,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和“一验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对0-6岁儿童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及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及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视力及筛查服务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及以上。继续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1号),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

5.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早孕建册率达到90%及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90%及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及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内为65岁及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4%及以上。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加强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用药和生活方式指导,对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增加随访次数,并提供主动转诊服务,进一步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开展首诊测血压并登记,做好高血压高危人群干预。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年度内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非同日3次测量)进行筛查;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年度内要提供至少4次(每季度至少1次)面对面的随访和分类干预。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高血压管理人数达到3315人及以上,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及以上(参照国家有关数据,高血压患病率按成年人口的25.2%测算),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到45%及以上。

2)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筛查,对工作中发现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年度内提供4次(每季度至少1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每季度至少1次)和分类干预。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糖尿病管理人数达到1316人及以上(各机构管理人数见附件),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及以上(参照国家有关数据,2型糖尿病患者率按成年人口的9.7%测算),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到35%及以上。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统一。根据国家要求,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原规范要求年度内4次随访的基础上,增加4次随访,随访信息同时录入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与淄博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社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均达到80%及以上。

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第一次入户访视患者。要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肺结核患者的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及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100%。

10.中医药健康管理。对0-6岁儿童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结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4%及以上、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4%及以上。切实做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告知和中医药知识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和儿童家长对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分别达到95%及以上,并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含新冠疫情)管理工作。

12.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按要求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次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