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经济开发区卫生院行风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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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798220K/2024-526844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执业医师》《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二、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
三、恪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不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
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拒绝开单提成。
五、不在医药购销、医用设备、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维修等活动中进行权钱交易,收受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
六、不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等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
七、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不私自在外开展有偿诊疗活动。
八、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隐瞒医疗缺陷和差错等弄虚作假行为。
九、坚持价格和收费公开,为病人提供规范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十、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