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 挖掘整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6MB2798220K/2025-55141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5 发布机构: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 挖掘整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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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管)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评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函〔202425号)要求,经研究,确定2025年度继续开展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遵循“疗效为本、特色突出、传承有序、群众认可”的原则,在总结前期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挖掘具有独创独有、传承有序、集成创新特点,易于在基层推广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方药和文献等,推动我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提档升级。

二、征集范围及内容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及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的民间个体、家族、师承群体、流派、企业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等。

(二)征集内容

基于我省长期实践积累,有清晰的传承脉络,传承时间不少于三代或不低于50年(对于符合中医药理论或传统医学知识的独创独有项目,可不限制传承代际和传承时间,但至少应用30年以上)且至今仍在应用、疗效显著、具有较高社会和经济价值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方药和文献等。具体包括:

1.中医药诊疗技术:是在我省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在长期临床实践中独创独有、疗效显著、在当地有较高影响力的诊疗方法、技术;或散落在民间,疗效较为显著的传统民间中医药诊疗方法、技术。

2.方药: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在各级医疗机构或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广泛使用,对某一类疾病或证候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秘方、验方。

3.中药特色炮制技术: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不同于药典所载、具有鲜明炮制特色或炮制后药材产生独特疗效的中药特色炮制技术。

4.特色制剂制备方法: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以中国传统药物为原料,具有较为独特的加工制作工艺,制成具有一定规格且有独特疗效中药制剂的特色加工技术。

5.献:是指散佚在民间的中医药古籍孤本、刻本、手抄本等。

三、申报流程

拟申报中医药特色疗法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人于430日前登录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管理系统(https://tslf.sdutcm.edu.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填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挖掘整理,审查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征集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将现场考核通过项目于531日前在管理系统内上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管)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进行审核,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荐,并组织专家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拟推荐项目经公示后,630日前通过管理系统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将《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汇总表》(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单位要持续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由专家和调查员组成的中医药特色疗法工作小组,确保专家和调查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强化指导培训。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单位要配合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做好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挖掘整理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确保信息填写完整、真实,录入数据准确、及时,做到不泄露技术秘密,不侵犯项目负责人或单位知识产权。

(三)形成长效机制。省中心要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流程和规范,完善管理系统,形成常态化挖掘工作机制。

五、联系方式

(一)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

人:孙    

联系电话:18615579372  0531-51766209

   箱:sdzyykjc@shandong.cn

(二)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

人:黄文文  陈肖丽

联系电话:15562678760  19861401702

 

附件:1.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

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

汇总表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31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

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省属单位

项目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含直属附属医院)

20

委属(管)有关单位

5

济南市

10

青岛市

10

淄博市

10

枣庄市

10

东营市

5

烟台市

10

潍坊市

10

济宁市

15

泰安市

15

威海市

10

日照市

5

临沂市

15

德州市

15

聊城市

10

滨州市

10

菏泽市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