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30532)自我验收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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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798220K/2026-55738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3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30532)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存在医疗废物登记、堆放不规范、监管不严问题。现周村区医院、诊所、卫生所存在未登记医疗废物、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等问题,如周村区大街街道爱国社区南门卫生室存在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周村区北郊镇陈套村卫生室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周村区北郊镇大姜村卫生室未登记医疗废物,博盛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周村孟杰诊所未将医疗废物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长安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按规定登记医疗废物,周村大街街道办事处爱国医院存在医疗废物混放于生活垃圾中,周村韩燕中医诊所未登记医疗废物。
二、办理和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责令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管理医疗废物。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强化医疗机构业务培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具体落实情况:
各相关单位均已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管理医疗废物。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韩燕中医诊所已停业,大姜村卫生室、周村孟杰诊所爱国社区老年公寓卫生所已整改到位,未再发现问题,长安社区卫生服务站、爱国社区南门卫生室、陈套村卫生室已注销,达到办结目标。
我区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30532)整改工作已完成,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验收情况
2026年3月20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3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6195260。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