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5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我区微整形市场的建议)
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133054
建议人: 郝涛
主办单位: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19-06-1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分布在大街小巷和住宅小区的生活美容机构、个人工作室提供多层次服务的同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虚假广告宣传,夸大美容前后效果及有效期。二是非法从事医疗美容:如请执业医生在非注册执业地点(如美容院或酒店宾馆)违规开展如双眼皮、隆鼻、瘦脸、丰太阳穴、丰唇、除皱等美容手术和微整形;没有任何医疗资质的从业人员直接给顾客进行上述医疗美容项目的操作;有些生活美容机构、个人工作室、美甲店等利用微信朋友圈大肆宣传销售玻尿酸填充剂、肉毒素、溶脂针、美白针剂等。我区的微整形市场乱象丛生,亟须正本清源。 一、加大美容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做好生活美容场所卫生许可、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许可以及日常监督工作,督促其依法经营。转变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双随机”抽查,试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推动“重审批监管”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二、严厉打击美容机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行业执法力度。要明确卫生部门为首要监管地位,由其牵头建立公安、市场监督等多部门共同组建的联动机制,对整形美容行业采取综合治理,协调执法。对无营业执照、无行医资质、无正规场所的“三无”机构要坚决清理。 三、切实做好医疗美容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医疗美容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风险辨别能力。开展生活美容机构培训,提高生活美容机构经营者卫生法律知识和法制意识,明确法律责任,敦促其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