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徐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实现驻我区的医疗单位之间检查和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并互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尽早实现驻我区的医疗单位之间检查和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并互认的建议》的提案,我们深感其重要性与紧迫性,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以下是针对您提案的详细答复及我们当前的工作进展:
一、提案背景与意义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的日益普及,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间就诊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各医疗机构间信息系统相对独立,检查和检验结果往往难以实现跨机构调阅与互认,这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导致重复检查、延误治疗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患者的就医体验。因此,推动医疗单位间检查和检验结果的跨机构调阅与互认,对于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负担、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工作进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山东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鲁卫医字〔2022〕17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卫办发〔2024〕2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拓展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范围,有效提升检验结果互认效率,目前我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完成检验互认的HIS系统改造,全面推开门诊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推动建立覆盖门诊、住院的全流程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体系,实现《山东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2024年版)》清单内容的不同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同时结合检查互认的接口标准规范,结合“齐鲁云影像”的建设要求,7月初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完成医院PACS系统的影像上传、云胶片浏览等接口工作,按照《淄博市医学影像云平台技术对接方案v1.1》实现医院各影像学医技科室产生的影像和检查数据采集、汇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全区范围内的全面覆盖,确保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能接入平台并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继续完善和优化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符合实际需求并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还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其对检验检查结果跨机构调阅与互认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最后要强化安全保障,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始终把信息安全放在首位,加强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总之,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医疗信息化建设步伐,扎实完善我区医疗单位之间检查和检验结果的跨机构调阅与互认工作。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6195267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