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1 |
周卫医罚[2025]0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 |
徐进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案 |
徐进 |
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警告;罚款人民币18000元; 没收人民币140元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2 |
周卫传罚[2025]001号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 |
周村区城北路街道沈家村卫生室未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盛放医疗废物案 |
周村区城北路街道沈家村卫生室 |
未将损伤性医疗废物置于专用容器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3 |
周卫传罚[2025]002号 |
《消毒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 |
周村区南郊镇韩家窝村卫生室未按规定对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进行消毒案 |
周村区南郊镇韩家窝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4 |
周卫医罚[2025]002号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 |
周村区南郊镇仙鹤村卫生室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案 |
周村区南郊镇仙鹤村卫生室 |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