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批)招聘体检公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6MB2798220K/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2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
根据《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规定,现将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首批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一经公示,将不再递补。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交通费用由考生承担,请考生自带现金,多退少补。
体检人员务于11月28日(周一)早上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到周村区人民医院门诊楼集合。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3.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录用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防疫要求
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以免影响考察体检。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规定执行。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第三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