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MB2798220K/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8 发布机构: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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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

2021年以来,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群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单位内部年终考核项目,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指定6名兼职人员牵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系统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主抓本科室、本单位应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按时完成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我局及系统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主动公开系统各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等,并根据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布了咨询、监督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指南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卫生健康领域试点目录,并根据目录明细落实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其中通过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80余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28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如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定点机构信息公示,全面公示我局执法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信息,按季度进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公示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管网末梢水等饮水安全状况;全面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提供医疗机构拟执业登记及注销公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注重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本辖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注重对各类新媒体的妥善运用,使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领更加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为保证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本局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电话6195362,及邮箱zhoucunweijiju@zb.shandong.cn,主动接受监督和社会评议。

2021年度未发生追责事件。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人大建议答复、提案办理结果做到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缺少安排部署;三是对于各类媒体的运用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各科室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三是继续学习使用各类媒体平台,更好发挥媒体作用。不仅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还要及时跟进新媒体的广泛运用,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022年,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后的信息公开工作连续性,不断层,保证政务信息、政策解读、服务指南等内容能够第一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展现在群众面前。

 

 

                                                      2021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