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MB2798220K/2023-533284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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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强化政策、执法信息公示为重点,以回应群众关切为目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社会群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点考核事项,在局党组会、周一集中学习例会、办公会上多次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周村区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明确3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收集、整理、发布及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有的放矢,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修改完善《周村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做到严格的审查把关,全面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

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单位职责,对迎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面公开,在公开内容上做到准确真实,在公布的时间方面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公告、政务动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机构职能、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等重点领域信息。按照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要求,细致完善适用主体清单,并按要求对系统各单位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发布。

四是畅通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2年度区卫生健康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一条,已完成答复。

()主动公开

2022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余条,其中通过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10余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62条。涵盖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如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定点机构信息公示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信息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及健康教育、人才招引、老龄补贴发放等重点内容

()依申请公开

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已完成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细化各科室系统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努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区政府府办的要求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补充、完善,并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经过保密审查后及时公开。及时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更新维护,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断丰富新媒体传播路径,打造周村区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作为区卫生健康局的移动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业务工作动态、健康政策、人事招聘信息等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本局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电话6195362,及邮箱bangongshi5362@zb.shandong.cn,主动接受监督和社会评议。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因疫情影响等因素,单位人员设置不足,无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兼职工作人员承担工作事项教多,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面临被动,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落实不足,尤其对新进人员,政务公开政策及业务培训无法及时跟进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提升公开意识,学习先进经验,全面提示业务素养、能力;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加强主动回应,提升解读时效性、精准性,不断丰富解读方式,让政策解读更直观易懂。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各科室各单位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2023年,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业务全面开展为依据,以群众诉求为重点,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扩大群众信息来源为追求,保证政务信息、政策解读、服务指南等内容能够第一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展现在群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