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MB2798220K/2024-542624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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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新建东路201;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362;电子邮箱:bangongshi5362@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126发展思路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坚持三提三争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群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周村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93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公示区卫生健康局执法、“双随机一公”监督信息,按季度进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公示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管网末梢水等饮水安全状况;全面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提供医疗机构拟执业登记及注销公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本辖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注重对各类新媒体的妥善运用,使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领更加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本年度无清理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3600余人,发布推送健康科普工作动态新闻信息467篇,全年阅读次数220301

(五)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缺少安排部署;三是对于各类媒体的运用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审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精准、精细。按照医疗卫生信息公开要求,注重抓好信息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所有信息必须经过审核和保密性审查才能公开,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公开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能够实实在在为民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全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丰富发布渠道,确保医疗服务便捷、便民。各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同时,高度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持续完善公告栏、指示标识、电子屏幕等传统公开平台,提高导诊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15件,主办提案15件(重点提案1件)。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提案14件,受客观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提案1件。经各承办科室努力,全部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建议5件。经各承办科室努力,全部代表建议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

对人大建议答复、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

(三)《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或修订的信息公开规定,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明确的线上、线下公开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牵头科室及负责人,认真履职尽责,按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