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周村区文物管护服务中心基本概况 | ||
|---|---|---|---|
|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2540/2020-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周村区文物管护服务中心,原为周村区文物事业管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人,在职3人,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执行和宣传国家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制定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研究并提出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负责全区文物建筑修缮、加固和迁(复)建工程,并组织工程验收;审核或上报《文物保护法》规定需要上报的文物工程。
三、负责全区的博物馆规划、发展、指导工作,促进博物馆行业组织建设,指导行业组织活动;对博物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馆藏文物的借用、调拨工作。
四、负责本区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负责出土文物的调拨、收藏。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的意见。
五、负责管理全区文物市场,对旧货市场实施文物监管;负责文物商店的申报和监管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对涉及文物案件查处。
六、负责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其他事项,指导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文化和旅游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市民之家四楼469室
联系电话:0533-6195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