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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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2540/2020-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旅游事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并配合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全区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技术支持。
(三)参与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为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整合全区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为推进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四)负责全区A级景区、星级饭店、注册旅行社、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点等涉旅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协助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研究制定周村区旅游商品开发计划,组织开展旅游行业的对内、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为重点旅游产品的市场营销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指导涉旅企业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旅游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推动周村旅游整体形象及周村旅游品牌体系建设。
(六)配合做好全区旅游行业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