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周村区应急管理局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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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2-03 发布机构: 周村区应急管理局

周村区应急管理局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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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报告

 

按照《周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周政发〔201857号),现将应急管理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总体预案》)专家论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组织情况

周村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总体预案》修订工作要求,于2021128-21日,组织专家对《周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专家领域涉及经济发展、环保、公共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财政、卫生健康等行业领域,聘请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业务科室专业人员以及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淄博金城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专家共计10名专家参与专家咨询论证。会上,与会专家认真论证分析,各抒己见。

二、专家论证主要内容

根据《总体预案》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的需要,本次专家论证重点对《总体预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研究。

三、专家论证情况

1、专家结论

专家组听取了《总体预案》起草单位的汇报,审阅了成果资料,进行了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总体预案》科学先进、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同意《总体预案》通过评审。

2、基本评价

1)必要性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总体预案》于2012年9月印发实施,在指导全区应急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亟需修订。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机构改革后,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三是原总体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体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2可行性

此次《总体预案》的修订工作,主要针对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全面整合重组,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

2019年1月15日,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周村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单位的应急管理职责,为《总体预案》的修订奠定了根本基础。

2021年1月24日,《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政发20214)已正式印发,为我区《总体预案》的修订提供了可靠基础。

3)科学性

《总体预案》编制依据法律法规充分合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科学、高效,在综合考虑我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各部门及单位职责明确,体系构架合理,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3、修改意见

1)分级现场指挥方面,建议明确本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后,通过上级政府指示及要求,由本级政府行使指挥权,上级部门到达位置后,指挥权移交。

   2)当突发事件暂时无法消除时,由各牵头部门制定应急指挥联络中心,用以商讨、调度事件处理,并设立值班人员。

3)“4.4.2指挥协调”中明确“下一级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事态或者不能消除其引发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4)“4.5.2恢复重建”中补充“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5)建议结合专家意见,对《总体预案》相关内容和格式进行调整。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