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周村区受灾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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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0-08 发布机构: 周村区应急管理局

周村区受灾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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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第9号“利奇马”影响,我区7个镇办126个村居受灾。截至目前,受灾人口3085人,累计转移安置484人。房屋倒塌703间,严重损坏480间,另有1916间房屋进水或一般损坏。台风发生后,我区积极组织各部门、各镇办开展救灾工作,及时将上级拨发的240万救助资金发放到各镇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做好集中安置群众救助工作

针对我辖区大街街道荣和社区鸿泰宿舍2#、3#号楼、和平社区台风后房屋受损203名受灾居民,采取了集中安置方式,地点在大街街道银河宾馆,在集中安置点,大街街道和荣和社区安排专人值守,并及时提供饮食、用药等保障物资。灾后房屋修缮完成,确认安全后,已全部返家。

二、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8月16日,在接收到上级救灾资金后,区应急局迅速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并于当日印发了《关于预拨2019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分配方法》,根据各镇办受灾严重程度将240万救助资金及时拨付各镇办。其中王村镇69.195万元,南郊镇71.58万元,大街街道36.47万元,丝绸路街道11.775万元,永安街道19.17万元,青年路街道18.96万元,经济开发区12.85万元。8月19日,针对救灾资金的发放工作,区应急局组织召开镇(街道)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会议,部署救灾资金发放相关工作。

    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区应急局于8月19日印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利奇马”台风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周应急函发[2019]15号),于8月23日印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周应急函发[2019]16号),要求各镇办明确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台账,严格按照救助标准和救治程序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