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周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周村区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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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6-08 发布机构: 周村区应急管理局

周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周村区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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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周村区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周村区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周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68

 

 

周村区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我城市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周村区城市建成城市管理领域排水防涝设施、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市政环卫设施、物管小区及所属地下空间等方面的突发性暴雨、内涝、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 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概况

    2.1城市地理环境

周村区位于淄博市西部,地理坐标北纬36°39'至36°54东经117°41'至117°58'。地势南高北低,以胶济铁路(电气化改造前的路轨,下同)为界,南部多为丘陵,北部为平原。南部地势最高点在王村镇西宝山,海拔351.8米,最低处在北郊镇北部邓家村北,海拔24.2米。地面坡降1.09‰,南北相对高差327.6米,最高处与最低处相距30千米。

境内地貌分为山丘、平原两种类型。山丘属泰鲁山系,是丘陵向平原的过渡地带。山丘零星,分布呈东西向,少数孤立。境内17座山丘及山地面积约有32平方千米。境内平原呈南北向倾斜,南端以胶济铁路为界,北端至北部边界,平原面积约233.45平方千米,自南向北坡降大致为2.5‰,地势平坦,孝妇河自东南向西北边境,西部有米沟河、涿河、淦河自南向北穿过。

2.2洪涝台风干旱风险分析

周村地处暖温带,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四季特征分明,春季风大干旱,夏季酷热多雨,秋季晴朗多旱,冬季干冷少雪,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全雨涝灾害主要集中在城区低洼地带大学城园区大部

直接登陆周村地区的台风相对较少,更多时候都是台风的外围云系影响到区,带来不同程度降雨。

    2.3洪涝防御体系

周村城区的降雨主要是通过道路上的雨水管网(个别低洼区域依靠排水泵站)排到城区内的河道,最后通过河道排出城外。目前,周村区城市排涝设施已筑就了三道基本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城市排洪河道主要有淦河、涿河、米沟河第二道防线是城区的排水管网。全目前已建成雨水管网约312公里第三道防线是城区排水泵站。截至目前,排水泵站4座,其中,雨水泵站2座,污水泵站2座,排水能力约1.3立方米每小时。

2.4防洪排涝体系存在的问题

当前,承担防洪任务的区内部分河道、沟渠被侵占,断面窄,水面积较小,排洪能力较弱。河流中上游坡度大,汇流快,水量集中,洪峰形成快,消解快;到了下游,地势平坦,坡度小,水流速度减慢,同时受泥砂淤积等因素影响,河道行洪能力降低。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虽已初具规模, 但城区现有排水管道仍存在雨污混流、管径偏小、老化、淤堵等问题;大学城园区整体地势较低,部分地段排涝沟和泵站建设不足,雨水管线缺失,一旦遇到暴雨、洪水,有可能造成危害。

总体来看,全排水系统现有排涝能力仍不能满足防大汛要求,强降雨易造成道路行洪、低洼地区内涝和立交通道积水等问题。

2.5重点防护对象

城区低洼易积水区域,主要包括城区下穿式公路、铁路桥涵,易积水道路、物管小区地下停车场等;同时,城区内广告牌、行道树以及公园内山体、树木、游乐设施等是台风天气防护重点。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体系

周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下设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防,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排水防涝设施、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市政环卫设施、物管小区及所属地下空间等方面的城市防汛日常工作指导城市防汛排涝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防办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各班子成员任办公室副主任。

3.2主要职责

3.2.1贯彻国家有关城市防汛防台风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委、政府、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3.2.2具体负责城市管理系统内排水防涝工作,开展城区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维护;户外广告牌、有关高空悬挂物的城市防汛防台风安全;依法查处擅自占压、篷盖城区河道,清理拆除城区河道乱搭乱建的临时设施城市管理系统内园林绿化等城市防汛防台风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内地下设施(停车场)的城市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及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转移工作;

3.2.3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备汛检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值班值守等防汛备汛工作

3.2.4根据防指指令,启动应急响应;

3.2.5开展城市防汛防台风宣传,提高市民的防汛减灾意识;负责全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奖惩工作;负责推广城市防汛防台风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3.2.6做好其他有关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与准备

4.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防范暴雨、台风灾害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4.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市防汛防台风组织机构,完善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4.1.3设施准备。做好城区排水管网、雨水斗、检查井、排水泵站的维护、维修和清淤,确保汛期正常运行,排水畅通;做好下穿桥涵视频监控、应急隔离拦挡的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做好户外广告牌、有关高空悬挂物的防汛防台风除险加固工作;做好城市管理系统内树木、公园内的山体、游乐设施等相关设施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好住宅小区内地下设施(停车场)的城市防汛防台风设备及物资准备

 4.1.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城市防汛工作实际储备必需的城市防汛防台物资,明确调度方案,确保物资运得出、供得上,特别要在城市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城市防汛防台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4.1.5抢险队伍准备。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城市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与消防救援队、红狼救援队等专业救援力量做好联防联动。要定期组织对城市防汛防台风一线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

4.1.6城市防汛防台风预案准备。根据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周村区城市防汛工作实际,编制修订本辖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主动应对内涝、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

4.2 预警    

区城防办根据区防指发布的防汛预警和部署要求,组织做好城市管理系统的城市防汛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分析研判,指导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检查,组织做好下穿公铁桥涵、低洼地段等易积水区域城市防汛安全,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5 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根据《周村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四个级别。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按照区防指发布的响应级别执行。

进入汛期,区城防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汛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

城市内涝、台风发生后,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统一领导下,区城防办组织做好城市防汛抢险工作。

城市内涝、台风发生后,区城防办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指报告情况。

5.2 级应急响应

5.2.1 级应急响应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为四级应急响应。

1)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经综合研判,预计对全区城区部分区域产生较大影响或有较大程度致灾性。

2城防区域内发生一般或以上洪涝灾害。

3)预报我受热带风暴(影响我市最大平均风力8—9级)外围影响或过境,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5.2.2 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区防指工作部署,区城防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由区防指召集的会商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对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作出相应安排。

2)区城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汛情的发展变化,及时转发、下发有关预警、应急、抢险通知、文件、信息和指令,及时调度各中心的情况,同时报区防指。按照区防指要求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

3)区城防办具体安排部署本职责范围内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关责任人在岗在位,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密切注视本辖区雨情、汛情、险情、灾情等,加强辖区内城市防汛安全监测和巡查,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出现各类城市防汛防台风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区城防指和市城防办。

5.3 级应急响应

5.3.1 级应急响应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为三级应急响应。

1)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经综合研判,预计对全市城区部分区域产生较重影响或有较强程度致灾性。

2城防区域内发生较大或以上洪涝灾害。

3)预报我区受强热带风暴(影响我区最大平均风力10—11级)外围影响或过境,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5.3.2 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区防指工作部署,区城防办负责同志参加由区防指召集的会商会议,根据会商安排,对全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作出相应部署。

2)区城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汛情的发展变化,及时转发、下发有关预警、应急、抢险通知、文件、信息和指令,及时调度各中心情况,同时报区防指。按照区防指要求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派出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或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办公,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视情请求区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3)城防办负责同志具体安排部署本职责范围内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在岗在位,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密切注视本辖区雨情、汛情、险情、灾情等,加强辖区内城市防汛安全监测和巡查,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险情、灾情等重大情况实时报告。

5.4 二级应急响应

5.4.1 级应急响应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为二级应急响应。

1城防区域内发生严重或以上洪涝灾害。

2)预报我区受台风(影响我区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外围影响或过境,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5.4.2 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区防指工作部署,区城防办负责同志参加由区防指召集的会商会议,根据会商部署,区城防办主持召开城市防汛防台风会商会议,研判汛情、灾情发展形势,对全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作出相应部署。

2)区城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汛情、灾情的发展变化,及时转发、下发有关预警、应急、抢险通知、文件、信息和指令,及时调度、汇总各中心情况,及时查灾核灾,同时报区防指。按照区防指要求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派出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现场办公,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视情开展与区消防救援队、红狼救援队等的联防联动。视情请求区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与支援。

3)城防办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安排部署本职责范围内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密切注视本辖区雨情、汛情、险情、灾情等,抢险队伍在一线待命,加强防守巡查力度,紧盯下穿公铁桥涵、低洼易积水路段等区域,实施封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险情。对险情、灾情等重大情况实时报告。

5.5 级应急响应

5.5.1 级应急响应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为一级应急响应。

1城防区域内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2)预报我区受强台风(影响我区最大平均风力14级以上)外围影响或过境,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5.5.2 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区防指工作部署,区城防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由区防指召集的会商会议,根据区防指安排参与现场指挥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会商部署,区城防办主持召开城市防汛防台风会商会议,研判汛情、灾情发展形势,指导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对全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区城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汛情、灾情的发展变化,及时转发、下发有关预警、应急、抢险通知、文件、信息和指令,及时调度、汇总各中心情况,及时查灾核灾,同时报区防指。按照区防指要求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派出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现场办公,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开展与区消防救援队、红狼救援队等的联防联动。请求区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与支援。

3)城防办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安排部署本职责范围内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准备。密切注视本辖区雨情、汛情、险情、灾情等,加大查险、排险、除险力度,紧盯下穿公铁桥涵、低洼易积水路段等区域,实施封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各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实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果断有效控制险情。对险情、灾情等重大情况实时报告。

5.6应急响应终止

城市防汛应急响应终止严格按照区防指应急响应终止执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城防办应在区政府和防指领导下,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排水设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6 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城市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消防救援队和蓝天救援队、红狼救援队、城际救援队等社会专业救援组织,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参加抢险救援和技术处置。城防办应与消防救援队和社会专业救援组织建立相应的联防联动机制。

抢险队伍根据应急响应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成工作合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6.2应急物资保障

城市防汛防台物资筹集、储备,实行按需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落实一网统揽工作机制,实现与区防指防汛队伍、物资的联调联配。根据城市防汛防台需要,储备充足的物资,储备物资有耗用的,要及时补足、更新。

  6.3资金保障

城防办日常运行保障所需经费由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极端天气情况下需抢险救灾时,财政部门应及时筹集落实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7 预案管理

7.1应急宣传

加强城市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组织应对城市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城市防汛防台风宣传手册,做好城市防汛防台风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市民安全应急意识及基本防护知识和技能,有效提高市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7.2应急培训

  城市防汛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的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7.3应急演练

城防办在汛期前组织开展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应急演练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8责任与奖惩

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城市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城防办负责解释周村区2022年度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