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博鼎烁热力有限公司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5-528369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4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鼎烁热力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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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政办字〔202510 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供暖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经区政 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
供暖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暖价格政策
(一)居民供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 22 /平方米收取;
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 30%供暖费;双
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
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
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 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
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
(二)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
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 20.7 /平方米收取。
(三)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仍执行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楼层高度超 3.5 米的,每超过 1 米加收 15%的供暖费(不足 1 米的按 1 计算)。
(四)热源企业供热力公司取暖用蒸汽(高温水)价格为每
吉焦 45.5 元。
(五)热源企业供社会换热站取暖用蒸汽(高温水)价格为
每吉焦 50.5 元。
(六)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
暖季收取 300 元供暖费。
(七)供暖期为 120 天,即自当年的 11 15 日至次年的 3
15 日。
二、对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政策
(一)对下列人员实行专项补贴:在区人社部门登记并领取
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在区民政部门登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
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二)补贴标准:对低收入群体的供暖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的
办法,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户补贴,每
户补贴 600 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户
补贴,每户补贴 300 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
点困境儿童按人补贴,每人补贴 300 元。失业人员按人补贴,每
人补贴 185 元。
(三)补贴方式:供暖价格补贴采取明补的方式。由区人社
部门、区民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核对应该享受供暖补贴的
对象,核对无误后,按现行社会保障金和生活救助金的发放渠道,
将供暖补贴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失业人员的补贴由区人社
部门负责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
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的补贴由区民政
部门负责发放。补贴发放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于每年的
11 15 日前发放完毕。
本通知自 2025 10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8 9
30 日到期,期间如对居民供暖价格及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按最
新文件规定执行。

缴费方式:微信公众号缴费

微信搜索“淄博鼎烁热力有限公司”,关注公众号--“业务办理”--“供热缴费”--“新增热卡”--输入缴费号--确认缴费金额--完成缴费。

取暖费标准:

1.居民住宅取暖费按套内建筑面积22元/平米收取。

2.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收取。楼高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按1米计算)

3.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居(村)委会等采暖,按照建筑面积20.7元/平方米收取。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用户,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费。

5.锁闭阀价格:DN20  55元/个;DN25  65元/个;DN32  95元/个;DN40  130元/个。

·收费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25日缴纳取暖费。若逾期缴费,将导致工作人员延后开启锁闭阀,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为用户按时供暖。

·收费地点:周村区东街1588号营业大厅

·法定供暖时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客服电话:0533-7871234

·交费方式:客服大厅缴费(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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