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2-52837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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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周政办字[2021]40号文

1.居民供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22/平方米收取;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7/平方米收取。

3.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仍执行建筑面积30/平方米。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的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收取300元供暖费。

 

营业时间: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服务内容:公司提供高温水供热,经营热用户管网代建工程。

供热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特殊极端天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长供热。

收费期:供暖期前,一般为9-10月,具体以当年收费通知为准。

办理时限:供暖期间,保证24小时值班,随时排除各类供热隐患和问题;供暖期结束后,工作时间受理用户各类来电。

入网申请流程新开发用户请提供测绘报告或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经我公司勘测现场,确认符合入网条件,面积核定工作完成后,可签订入网协议。

散户申请人开户需提供用户房产证分户平面图复印件或供热协议的代表方(单位,社区,村居物业或楼长)签字认可的开户申请。

网点设置淄博市周村区东街1588号客服大厅  0533-787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