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辉晟热电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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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6XG/2025-54991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0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有变化随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辉晟热电公众号查阅《指南》。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采取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办公地点位于周村区人民西路2888号,联系电话:0533-7010606。
三、公开时限 法律、法规、规章等属于长期公开的内容,长期公开。注水通知、收费通知等公开内容公开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少于20日。
四、动态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发布最新供热信息。
五、如用户冬季报停用暖,请在每年收费前办理报停事宜
维修服务:1、属于我公司责任:如供热公司设备发生故障,公司马上发出通知告知用户,并积极进行相应抢修,客服部按照来电顺序依次上门处理,紧急情况一小时到达现场。
2、 属于用户责任:如用户用热设施发生故障,可自行维修,如需公司协助维修,请与公司联系。
3、目前为止,在我公司产权范围内的维修服务均免费。
停止恢复供热:1、停热:对于本采暖期不准备供热的用户,须在10月30日前到办理“报停”手续,并说明“小区名称、楼号、房号、户主姓名、联系电话”。“报停”有效期为当年度整个采暖期,不能在一个采暖期内分时段“报停”。未办理“报停”的用户,将视为正常用热,并缴纳全额采暖费。“报停”用户私自恢复用热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恢复供热: 上年度采暖期未供热的用户首先与工作人员联系,由工作人员到供暖用户家中检查后开具“验收单”:有放水装置的必须拆除;检查完成后,工作人员开具“验收单”,双方签字。核实取暖费后进行缴费;
服务电话:0533-7010606
投诉电话:0533-7010606
邮箱:huishengredian@163.com
咨询时间:
上午8:00至11:30
下午1:30至5:00
咨询地址:
周村区人民西路2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