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产权型人才公寓2023年第四次分配审核合格人员及评分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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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6XG/2023-541836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2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周村区产权型人才公寓2023年第四次分配
审核合格人员及评分情况公示
根据《周村区人才公寓分配办法》(周人才公寓建办发〔2020〕1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区产权型人才公寓2023年第四次分配审核合格人员及评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电话:0533--641126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评分排序情况组织选房。
附:周村区产权型人才公寓2023年第四次分配审核合格人员及评分情况公示表
周村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