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周村区齐鲁数谷8号楼租赁型人才公寓部分房源分配申请报名公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4-54346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村区齐鲁数谷8号楼租赁型人才公寓部分房源分配申请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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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齐鲁数谷8号楼租赁型人才公寓

部分房源分配申请报名公告

 

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近期拟对齐鲁数谷8号楼租赁型人才公寓部分房源进行分配。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以下简称“淄博人才金政37条”)、《淄博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淄人才公寓建发〔2020〕1号)、《周村区人才公寓分配办法》(周人才公寓建办发〔202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申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报名范围。本次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在我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就业合同并交纳养老保险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一)报名条件。

1、在本区范围内就业、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当层级的人才。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来周领(创)办企业的人才(具体参照市对区考核认定标准)租赁人才公寓的,可一事一议。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周村区无私有住房。

3、已享受政府购房补贴或已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的不得申请租赁型人才公寓。

二、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的分配遵循“高端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房源情况,综合人才类别、引进时间、工作年限、家庭成员情况等因素,通过综合评分排序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进行分配。

三、申请报名及审核流程

1、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周村区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2、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周村区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1);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周村区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附件2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承诺书》(附件3);

5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信网)学位证书(学位网)、才称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3、复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分别发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机构)等部门,对人才资格进行复审,各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予以书面反馈。经审核合格的,纳入综合评分排序范围,不合格的取消排序资格并通知用人单位。

4、排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人才类别,根据周村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附件4),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序结束后,按照分配房源情况与排序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5、公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周村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名单。

6、选房(时间另行通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选房通知,根据排序结果组织公开选房纳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挑选房源并签字确认,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已经选房的申请人发放《人才公寓配租确认书》。

7、签约。申请人在选房结束后10日内持申请人身份证《人才公寓配确认书》等资料与运营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

四、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及租金费用说明

1、房源情况。周村区租赁型人才公寓为淄博瑞鑫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的齐鲁数谷大数据小镇(现名齐鲁数谷广场)项目公寓楼,位于周村华光路,规划次干支路以北,广州路以西,规划支路以东本次分配房源为8#楼部分房源共计29套LOFT公寓,每套建筑面积约41㎡,已完成室内家俱及设备配套。具体房源信息见房源明细表(附件5)。

2、租金费用。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免租金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租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80%确定未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租金按照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市政府公布的周村区市场平均租金9.5元/月·平方米)。

淄博瑞鑫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运营公司负责收缴物业管理费和电梯费用,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每月2元/的标准收取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电梯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申请人承担。人才公寓的水、电费执行居民价格标准,水、电费商用价格与居民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

五、申请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1、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2日。

2、材料提交: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楼350室)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单位公示资料、《周村区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人员单位汇总表》(附件6),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咨询电话:0533--6411265       

邮箱:zcqzfbz@zb.shandong.cn

附件1、周村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2、周村区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3、单身承诺书》

4、周村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

5、《齐鲁数谷大数据小镇项目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明细表》

6、《周村区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人员单位汇总表》

 

 

                 周村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