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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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6XG/2020-200408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住建局 |
一、制定《周村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老旧居住小区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居住人口密度高、低收入居民居多、正在逐步老龄化等问题,不仅影响城市发展和城市形象,还导致老旧居住区居民的心理落差放大,影响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为深入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周村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二、《周村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的政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4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周村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共五部分,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要求、统筹实施、资金保障、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改造范围、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末,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第二部分,统筹实施。主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四项实施措施。一是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二是因地制宜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标准。三是强化专营设施协同改造。四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物业管理。
(三)第三部分,资金保障。主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资金安排及专款专用措施。拓宽融资渠道,通过PPP、政府专项债等方式筹集资金,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顺利进行。
(四)第四部分,职责分工。主要明确了各单位、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包括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及专营单位。
(五)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宣传三个方面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保障。